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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16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澳门黄金赌城_黄金棋牌_中国体彩网官方推荐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澳门黄金赌城_黄金棋牌_中国体彩网官方推荐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澳门黄金赌城_黄金棋牌_中国体彩网官方推荐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统筹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符合本学院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复试实施细则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在各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专家(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和一名秘书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过程的协调、记录等有关事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各学院应于复试前七日将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机构设置和成员名单以及实施细则报送至研究生处,并将实施细则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类别)原则上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0%。具体复试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一志愿合格生源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按比例划定复试名单时,复试人数进位取整,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考生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远程复试考生可以通过线上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相关材料,复试前采取“双机位”核验身份,入学时将原件上交招生学院进行复核。未按时提交材料且无说明者,视为放弃资格。

    现场复试资格审核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打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较早等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可以审核现场提交。

    远程复试的考生按照招生学院要求,通过线上提交相关材料。

    各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加分资格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校所有一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领域)特点确定采取现场复试或远程复试方式,远程复试应全程录音录像,录像保存至考生入学后一年。调剂考生需提前测试网络,设备问题责任自负。具体复试方式见相关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考生,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保不同复试方式考生的考试流程、复试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

    1.专业测试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均采用现场笔试方式(不可抗力除外)进行,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学院通知。调剂考生申请远程笔试需经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并全程双机位监控。笔试时间原则上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测试合格线由各专业(领域)自定,并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

    2.综合面试

    包括考生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内容。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②实践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③英语口语和听力考核。主要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读、说等能力。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外,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方式采取现场或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进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分值和合格线由各专业(领域)自定,并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

    4.考生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得分按百分制折算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将由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各学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枣庄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结果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各学院要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六)体检

    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澳门黄金赌城_黄金棋牌_中国体彩网官方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可接收调剂考生。达到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接收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和相关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例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相关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处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

    3.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校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

    具体调剂办法详见各招生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1-复试成绩权重)+折合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满分)×100

    3.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由各学院在30%-50%范围内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并公布。复试权重超过40%的学科,需提交书面说明至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4.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该专业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学院的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科、专业在不同学院招生的,按招生章程规定分别排序。

    3.同一学科、专业且采用不同考试科目组合的,按照科目组合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招生章程中明确按照方向招生的,按照该方向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参加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6.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7.学院可以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候补数量由各学院自主定),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同步公布复试成绩明细(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学校成立复试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校纪委、研究生处和教师代表组成。在复试过程中,复试监督委员会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

    复试监督委员会负责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举报或申诉需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枣庄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联系方式:

    纪检监察部门:0632-3786798,zzxyjjs@126.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632-3659619,zzxyyjsc@163.com。

    (三)信息公开制度

    各学院负责制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明确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双机位”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以及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各学院拟公布的信息,必须报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通过的不得公布或公示。研究生处负责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办法、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系、所)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七、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枣庄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4日